马克思主义学院

新葡京关于禁止师生在校期间饮酒的规定(暂行)

为优化全员全程全方位育人环境,促进学生养成健康的生活方式,维护校园安全稳定,杜绝各类恶性事件的发生,切实保障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和身心健康,根据《新葡京博彩官网官方网站》(教师〔2018〕16号)《新葡京领导》(教师〔2018〕17号)《新葡京》(教育部令第41号)《新葡京博彩官网网站》和《新葡京学生违纪处分办法》(时珍校发〔2019〕7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禁止学生在校学习期间饮酒(学生在家庭范围内的饮酒不包含在内),禁止任何形式的学生酗酒,禁止在各种学生聚会和活动中饮酒,禁止教师同在校学生饮酒。

第二条 学生工作部门和各班级辅导员要开展经常性禁止学生饮酒等方面的警示教育和专项检查。

第三条 禁止在以学生团体(班级、社团等各种校内组织)名义组织的所有活动中饮酒,一经发现,对组织者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四条 凡饮酒学生一经确认,实行一票否决制,取消一个自然年度(365日)评优资格,在该自然年度不能参加任何奖助学金评选、不得担任学生干部、不得发展入党,并视情节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情节特别严重,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组织饮酒者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的处分,对参与饮酒者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处分材料归入学生档案;触犯法律的,交公安、司法部门依法处置。

第五条 凡有教职工参与的学生聚会活动,一律不得饮酒;因违反本规定造成学生酒后滋事及其他不良后果的,对参与聚会的教职工追究相应责任,学院对相关教职工当年度实行师德“一票否决”。

第六条 校内所有商店、餐饮等服务场所,一律不得对学生销售红酒、白酒、啤酒等酒类饮品,一经发现,取消其校内经营资格。

第七条 保卫部门要加强校园门卫管理,后勤保障部要加强学生宿舍管理,两部门发现饮酒或醉酒的学生,必须进行确认和登记,第一时间通知学生所在专业班级辅导员或学院分管新葡京领导进行处置。

第八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规定适用于具有新葡京学籍的普通全日制本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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