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学院

新葡京班级心理保健员管理办法

为完善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心理疏导辅导—心理咨询服务—危机干预预警—心理危机干预”的五级工作体系,加强大学生班级心理保健员队伍的规范化建设,根据《新葡京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及心理危机预警与干预实施办法》,制定本办法。

一、班级心理保健员的素质要求

(一)个人基本条件

1.学业:能够完成学院的基本学习要求,具有较好的学习能力;

2.家庭:来自家庭的社会支持系统良好;

3.沟通:具有较好的沟通能力和社会支持能力;

4.健康:没有严重的生理疾病,无精神疾病;

5.人际:人际关系良好,与同学团结友爱。

(二)心理素质

1.清楚自己作为心理保健员的责任和义务;

2.热爱生活,善于倾听,有责任感和社会服务意识;

3.具备较好的口头语言表达能力和人际交往能力;

4.有团队意识,自愿提高组织和协调能力,有奉献精神;

5.愿意学习,有需要时能及时表达自己的想法;

6.对培训和训练的内容愿意付出与承担;

7.能够很好地调适自己的情绪。

二、班级心理保健员的评选办法

根据“个人自愿、班级选拔、院(系)推荐”的原则评选。

1.“个人自愿”是指担任这一职务的学生要具备主动性,有主动关心帮助同学们的积极愿望。

2.“班级选拔”是指班级心理保健员需经过辅导员了解,并得到班级同学认可。

3.“院(系)推荐”指系部对各班级心理保健员从学业成绩、人际关系、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宏观考察,考察合格后即可推荐为“班级心理保健员”。并由各院(系)把班级心理保健员名单按照要求提交到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4.班级心理保健员选拔推荐时间为每年9月,培训时间为每年的10月。其中,选拔推荐由各系部、学生联合会、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协同进行,培训由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组织。

三、班级心理保健员的培训

(一)培训内容及方式

班级心理保健员在行使其职责之前必须接受不少于8个小时的专业培训和16个小时的专业服务,经考核通过后,由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发放培训记录卡和“心理保健员”证书。

班级心理保健员的培训主要由基本理论知识的培训、素质拓展培训和心理接待培训等三个部分组成。

1.基础理论知识的培训,合计2个小时,由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组织,主要涉及五部分内容:学院心理健康教育概况与心理保健员的基本工作理念及职责;大学生心理健康及其维护;自我人格的成长与成熟;大学生常见心理问题的识别及初级处理办法;常见精神疾病的识别。

2.素质拓展培训共需一天,合计4个小时。素质拓展培训由学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组织,邀请素质拓展培训专业教师开展。

3.心理接待培训不少于2个小时。

(二)培训目标

1.在校园内传递积极的人生观和健康的心理;

2.建立互助互爱的校园文化,协助同学在情绪管理及人际交往关系上得到发展;

3.发现有心理需要的同学,及早帮助他们接受专业辅导;

4.发挥朋辈正面的互动效应。

四、班级心理保健员的工作职责

(一)班级心理保健员对自己所从事的工作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原则。对自己所接触到的同学隐私不得向外界泄露,特殊情况可向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老师请教。

(二)班级心理保健员应敏锐观察并及时记录本班学生心理变化动态。及时了解、汇报同学的心理状况,发现并及时汇报同学的心理动态;不夸大、不引申,记录内容务必真实客观,而且谨慎保管、严格保密。

(三)班级心理保健员对本班同学所观察到的“常见心理问题”与“异常心理问题”应按规定程序进行汇报。汇报方式以书面汇报为主。

(四)班级心理保健员对“常见心理问题”的汇报实行“零报告”制度。每学期报告两次,首次报告时间为学期第十周。末次报告时间为学期第十七周。内容包括:班级每种心理状态不同等级的人数;本月班级总体状况及重大事件描述;普遍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描述;个别特殊情况描述;对班级工作的建议和意见。

(五)班级心理保健员对“心理危机情况”的汇报实行“即时报告”制度。要求班级心理保健员把本班发生的“心理危机情况”及时向所在学院的辅导员及心理辅导专干报告。

(六)高年级班级心理保健员协助大一辅导员做好一年一度的新生心理建档工作。

(七)定期参加校院两级组织开展的培训、交流活动(如大学生心理健康宣传周、大学生心理情景剧大赛等),收集本班同学提出的常见心理困惑问题并及时反馈到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寻求专业解答。

(八)积极向本班同学宣传心理健康和心理卫生方面的知识,使同学们了解心理发展的规律,对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做到自我调节和自我保健。

(九)有计划地组织开展班级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和心理健康主题班会活动,主动帮助身边有一般心理困惑的同学。

(十)班级心理保健员属于心理危机干预系统里的重要组成部分,班级心理保健员在学生群体中起到第一线预警作用,使危机事件尽早发现并及时干预,以致学生的伤害减至最低。

五、班级心理保健员工作的考核与管理

(一)班级心理保健员根据自己的能力与所在学院同学的需要,在每个学期第一个月,向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所在学院的辅导员老师提交整个学期的工作计划。由辅导员老师对其计划给予指导和评估。通过评估的计划需由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和学院同时备案,以便日后工作的跟进与评估。

(二)班级心理保健员在每项工作任务完成后,需向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提交工作心得并备案。

(三)班级心理保健员的服务期为一年,服务期结束后,由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和系部两方面对其工作进行学期考核与总结,给予优秀心理保健员嘉奖,并将考核结果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和所在学院备案。

(四)在培训期和服务期内,班级心理保健员可根据个人情况申请停止履行班级心理保健员职责。

(五)班级心理保健员服务期满后可个人提出申请继任,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将组织开展评选,对继任的班级心理保健员,由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视个人情况聘任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学生助理”和院级“朋辈咨询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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